【全球热闻】山东拟立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相关专项法规
来源:东方资讯     时间:2023-05-30 20:29:04

记者 杨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于社会经济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直接、间接和潜在的重要价值。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法律或者专项法规,相关规定散见于50多部法律法规中,内容较为碎片化。山东省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规定也分散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中,而分散的规定无法提供全面系统的保护,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因此,及时制定《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以立法形式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意义深远,十分必要。

《条例(草案)》共设三十一条,在篇章结构上,遵循“小快灵”原则,不分章节。在条文内容上,鉴于山东陆海兼备、山湖交错的地貌特征,构建了“生物多样性总体规定、保护机制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法律责任”的制度框架,重点针对部门职责、基础能力建设、保护体系、海洋生物多样性、科技支撑与人才培养、公众参与等内容设置特色条款。

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不清的问题,《条例(草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综合监督管理,在生物多样性规划计划编制、调查、监测预警与评估等方面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农业农村、海洋、林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同时,依据“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等规定,逐条细化了各部门职责。

针对生物多样性资源家底不清、观测网络不健全等管理体系薄弱问题,《条例(草案)》规定定期开展资源普查、专项调查,建立健全信息联合共享机制。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监测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构建普查、观测监测、评估预警于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能力。

《条例(草案)》要求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内容纳入国民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市级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编制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相关规划与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相衔接。

针对山东生态系统功能下降、物种生境破碎化、遗传资源丧失加剧等问题,《条例(草案)》从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三个层次构建起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明确保护本省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划定本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科学构建生态廊道,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体系,完善迁地保存、繁育体系,对特有物种实施重点保护,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针对海洋生态环境功能退化等问题,《条例(草案)》重点加强对海草床、滨海湿地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近岸水环境与水生态一体化修复,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海洋生物综合保育。

为鼓励公众参与,《条例(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普及。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各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公众参与程序并提供便利。

《条例(草案)》明确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基地,加大科研能力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水平,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促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

据了解,山东在全国率先更新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年),谋划了30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扎实开展本底调查,深入开展黄河三角洲等优先区域资源调查、普查,初步摸清区域生物多样性“家底”;突出典型代表区域保护,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开展黄河三角洲1630种野生动物、371种鸟类、685种植物等野外初步调查;健全物种保护体系,扎实推进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工作,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488个,动物园40处,植物园38处,大型海洋世界9处,各类种质资源库369个;统筹推进海洋保护,全面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构建省、市、县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开展渤海攻坚海洋生态修复等行动,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球物种加速灭绝,生物多样性不断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的国际大形势下,山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的整体形势不容乐观:生物多样性保护现代化管理体系基础薄弱;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资源家底尚不清晰;生态系统功能性降低;海洋环境功能性退化;物种生境破碎化严重;遗传资源丧失加剧;外来入侵物种威胁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刻不容缓。

《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fagongwei@126.com,也可以寄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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